记者最新从浙江省宁波市官方获悉,宁波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于11月30日发布《关于实施进口冷链食品中转查验的通告》,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中转查验,12月1日零时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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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从宁波口岸入关,进入宁波市内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或从其他口岸入关,整柜进入宁波市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中转查验管理(已在口岸环节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除外)。
进口冷链食品货主和储运企业须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能提供有效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可直接运往目的地;对不能提供有效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须进入中转查验仓进行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毒。中转查验仓包括政府指定的公共中转查验仓和企业自有冷库中设置的独立中转查验仓(区域)。